原标题:身兼要职嗜赌如命挪用公款79.9万全输光
大西北网10月31日讯 平凉静宁的胡某一人身兼平凉市静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会计和出纳两个要职。只是胡某沉溺赌博,竟先后挪用单位79.9万元全部挥霍用于赌博。昨日记者从静宁县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一审胡某因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1980年出生的胡某大学文化程度,在静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任会计和出纳两个职务。但是胡某本人沉溺赌博,结果在监管不严的情况下先后挪用了单位79.9万元全部用于赌博。据检察机关指控,胡某自2010年5月任静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会计兼出纳后,利用职务之便,从2011年至2014年3月先后多次挪用单位公款参与赌博。开始胡某还是截留企业租金用于赌博,后来胡某更是大胆,直接支取单位的资金,或者将单位的资金直接转到自己账上。特别是2013年2月至4月,胡某从本单位账户中先后四次通过提取现金或转账支取23万元,全部用于赌博。2014年1月,胡某又从本单位账户转账30万元用于赌博。2014年4月,至案发时胡某总计挪用单位公款79.9万元全部用于赌博。
2014年8月4日,静宁县检察院就本案提起诉讼,胡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站在被告人席上。据法院审理查明胡某挪用的公款全部用于赌博且已全部输光,案发后无法归还。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巨大不退还,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2014年9月10日,静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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