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龙公司法人代表周为君涉嫌三项罪名 一审获刑15年

时间:2014-10-29 15:35来源:大西北网-甘肃经济日报 作者:记者苏叶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10月29日讯   由甘肃华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的拥有号称兰州第二大火葬场的皋兰县千佛山殡仪馆项目,引得投资者趋之若鹜。随后,投资者却发现这根本就是一场骗局。于是该项目的“发起者”周为君被调查。10月28日,兰州市中院一审以虚假出资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三项罪名,判处周为君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95万元。宣判后,周为君表示要上诉。
  
  周为君系甘肃华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甘肃千佛山陵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院认定,2009年4月,周为君名下甘肃千佛山陵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佛山陵园公司”)在申请将原有100万元注册资金增加为4000万元的过程中,周为君在并未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的情况下,将原甘肃省华龙农业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公司”)名下位于甘肃省皋兰县忠和镇忠和村的408亩土地使用权作价2700万元,用于投入千佛山陵园公司进行增资,紧接着又从李某、冉某的账户转入华龙公司1200万元。用以上钱款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后,取得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的公司登记。但仅仅过了半个多月,2009年4月29日,千佛山陵园公司账户以还款方式转出1200万元归还李某、冉某。
  
  周为君在筹建皋兰县千佛山殡仪馆期间,在千佛山陵园公司、华龙公司资金欠缺、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虚构3000万元项目贷款可到账的事实,先后欺骗5家单位和个人与自己签订施工合同、供货合同。接下来,周为君以不支付合同款或支付少额款项的手段,诈骗财物共计219.89万元,造成损失391.235万元。2006年5月9日,周为君以华龙公司的名义,以报纸刊登广告的形式,声称“可出租土地给投资人,30亩起租,三年租金3万元,租期三年,承租人可以自行经营。更可将土地交由天津分公司管理,分公司固定回报给投资人9%的红利,按月支付,投资到期一次性返还投资人全部租金”。在这种固定收益高额回报的诱惑下,154名受害者与华龙公司签订土地出租合同、土地联产经营承包合同后投资,华龙公司自2006年5月至2009年非法吸收公众投资款2057.5万元。至今偿还本金78.94万元,尚欠本金1533万元。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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