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9月23日讯 9月22日,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虞海燕主持会召开兰州市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国家档案局领导来兰检查全市档案工作有关讲话和要求、省委督查组对兰州市保密工作督查情况的反馈意见,审议通过《兰州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常态化监督暂行规定》、《兰州市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根据《兰州市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暂行规定》,兰州市公职人员乔迁、升学、满月等其他事宜一律不得操办。
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州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常态化监督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今后,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章立制、惩防并举,严肃执纪、注重实效的原则。要通过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州市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兰州市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只限定为婚礼和葬礼,乔迁、升学、满月等其他事宜一律不得操办。操办婚丧事宜应当移风易俗、俭朴节约,倡清廉正气,树文明新风。要坚持“一事一报”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向所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备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规定》,带头廉洁自律,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执纪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诉求,严肃问责处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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