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今年招录政法干警89人 28日起报名

时间:2014-08-28 14:12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张萍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今年甘肃省省计划招录培养89名基层政法干警
  
  网上报名于8月28-31日进行、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

  大西北网8月27日讯
今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甘肃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开始,今年全省计划招录培养89人。其中,面向退役士兵28人,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59人,面向“四项目”人员2人;法院系统37人,检察院系统15人,公安系统7人、司法行政系统30人;专科生28人(法院系统2人,司法行政系统26人),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46人(法院系统23人、检察院系统12人、公安系统7人、司法行政系统4人),硕士研究生15人(法院系统12人、检察院系统3人)。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山东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浙江警察职业学院和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定向培养方向为县(市、区)级政法机关。
  
  本次招录培养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网址为http://www.rst.gansu.gov.cn。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至8月31日每天8:30--21:00。
  
  “四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三类人群可报考
  
  本次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期满且未经组织、人事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甘肃省“四项目”[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列入专门计划的“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本次招录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具体条件为: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双语班的,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具体要求以职位资格条件为准。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四项目”人员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8日至1996年8月28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28日至1996年8月28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兵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8日至1996年8月28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藏族自治州、自治县职位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年龄为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87年8月28日至1996年8月28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兵须现为甘肃省户籍人员。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笔试于9月20、21日进行、11月中旬面试
  
  网上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考人员于2014年9月2日至9月4日每天8:30--21: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近期免冠2吋证件照片。考试报名费(公务员招录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按照规定收取,其中研究生教育层次250元(公务员考试报名费150元、教育入学考试100元),本科教育层次(二学位、专升本)175元(公务员考试报名费150元、教育入学考试25元),专科教育层次190元(公务员考试报名费150元、教育入学考试40元)。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9月15日至9月19日每天8:30—21: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定于9月20日、9月21日进行。本次笔试统一在兰州市设置考场,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10月下旬,将在省人社厅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各个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依次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11月中旬前后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省招录办负责组织,省级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配合。面试考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抽调。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后,由省招录办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法律硕士的,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培养分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
  
  最终,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报考法律硕士职位的,由省招录办按招录计划2倍的比例向招录院校推荐,由招录院校按职位进行复试。对其复试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再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招录办将录取名单面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定向单位。无合格人员的,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及相关院校和录取人员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后,由相关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
  
  本次招录培养分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1、专科教育。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力)起点的专科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2、本科教育。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3、研究生教育。通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政法人才。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培养合格的毕业生,所在院校将其档案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定向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民族地区和条件特别艰苦地区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适当照顾。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甘肃兰州市城关区严惩8类行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 甘肃昆仑燃气公司向爱心车队捐赠1万立方米天然气
  • 中国邮政甘肃省分公司在兰州市推出“平价蔬菜箱”
  • 甘肃各地多措并举加强疫情防控
  •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今年旅客吞吐量突破1500万人次
  • 兰州高考录取率今年继续省内领先 全省前百名考生中兰州占83人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