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8月27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2008年至2010年期间,岷县职教中心原主任常克杰安排招生就业处主任包新发,采取虚假注册在校学生数,隐瞒上报流失学生数等方法,累计套取国家助学金352.39万元,用其中35.78万元设立小金库……据甘肃廉政网通报,省纪委在昨日举行的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典型问题。
1.问题:甘肃中天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姜有军为其子操办“升学宴”问题。2014年8月23日,姜有军在某餐厅为其子举办“升学宴”,设宴10桌,邀请管理对象、关联企业人员及亲朋好友共94人参加,收受礼金1.64万元,其中收取管理对象、关联企业人员礼金0.89万元。姜有军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处理:接到举报后,省纪委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暗访,并责成省农垦集团纪委深入调查,严肃处理。
2.问题:定西理工中专套取项目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2011年11月,定西理工中专原校长贾福海安排总务主任李树隆等人制作虚假表册,虚开资料费、材料费套取退耕还林培训项目资金41.83万元,并将其中31.03万元列入账外,形成小金库,用于给学校班子成员发放补助和支付招待经费。2011年至2012年,经贾福海安排又将19.8万元其他收入计入账外,用于支付接待费、违反规定发放补助。
处理:2013年10月,安定区人民法院判处贾福海、李树隆、康得安犯滥用职权罪,免于刑事处罚;2014年2月定西市纪委给予贾福海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李树隆、康得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问题:定西市岷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套取国家助学金问题。2008年至2010年期间,岷县职教中心原主任常克杰安排招生就业处主任包新发,采取虚假注册在校学生数,隐瞒上报流失学生数等方法,累计套取国家助学金352.39万元,用其中35.78万元设立小金库。2010年底,新任校长李平用1.54万元国家助学金为职工购买皮鞋。2011年6月至7月间,副校长石文锴伙同招生就业处兼资助中心主任包新发、干事辛志刚私分国家助学金48.97万元。2011年9月至12月,包新发贪污国家助学金32.05万元。
处理:2013年10月岷县人民法院判决常克杰犯滥用职权罪、李平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判决包新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辛志刚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4年6月岷县纪委决定给予常克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县政府决定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县纪委决定给予李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县政府决定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给予辛志刚开除公职处分。
4.问题:天水市麦积区花牛中心学校原校长刘玉田任校长期间,将套取的购煤款、收取的教辅书本折扣款、代课教师工资等76.62万元由报账员以银行存折形式保管,形成小金库;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国家义务教育经费71.57万元,构成严重违纪。
处理:麦积区纪委决定对刘玉田有关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5.问题:庆阳市合水县纪委干部王建军、赵廷贵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6月,合水县纪委监察室副主任王建军、工作人员赵廷贵,在核实有关信访问题时,工作不认真,作风不扎实,致使调查结果失实,后经庆阳市纪委再次调查,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合水县纪委决定给予王建军党内警告处分,对赵廷贵在全县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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