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7月22日讯,据中新网消息:近日,庆阳市纪委成立专门调查组,对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通报的庆阳辖区内7家企业的环境违法和管理问题进行调查,并实施了问责追究,目前各项问责措施已落实到位。
正宁矿区核桃峪煤矿、长庆油田超低渗第一项目部庄1联合站、庆城污水处理厂3户企业环保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责成相关县区政府和主管部门督促落实;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宁县康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正宁县庵里水库、中石油庆阳石化公司、市医废处置中心分别对22名责任人、4个责任部门实施行政问责。
县康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偷排造成污染,市监察局责令宁县副县长边桃、宁县环保局分别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宁县环保局局长张喜仓、宁县焦村乡政府副乡长王兆宏2人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宁县环保局副局长董军祥、宁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赵义明2人行政记过处分,对康盛工贸公司法人徐存祥行政拘留10天,对厂长李建林给予经济处罚。
正宁县庵里水库在水坝后种植农作物,责令正宁县环保局、正宁县水务局作出书面检查,对正宁县环保局局长彭文德、正宁县水务局局长路金明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正宁县环保局副局长王选平、正宁县水务局副局长宁志平2人作出书面检查,水管所所长姚鹏章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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