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集中发布:“十大精品案件”和“十大优秀案件”

时间:2014-05-05 09:13来源:西部商报 作者:佚名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省检察院集中发布20例反贪案件
  
  分别为“十大精品案件”和“十大优秀案件”,旨在警示世人,前车之覆后车之鉴
  
  大西北网5月5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近日,甘肃省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精品案件”评选活动。经过逐级推荐、严格筛选、评委评审等程序,从近三年我省反贪部门查办的案件中,评选出了全省“十大精品案件”和“十大优秀案件”,并于昨日对外公布。记者了解到,这些案件中既有“老虎”也有“苍蝇”,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张国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宕昌县委原书记王先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大要案均入选。省检察院集中发布这些案例,旨在警示世人,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同时,对办理这些案件的组织运作、线索利用、侦查谋略、审讯策略、侦查信息引导等好的经验和做法,从不同侧面进行了总结归纳点评。日前,已对这20例案例编印成册,下发全省反贪干警及院领导进行学习借鉴。
  
  十大精品案件
  
  1.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张国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中共宕昌县委原书记王先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3.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任增禄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4.兰州公路系统张守红、付来红、李发林等人特大贪贿犯罪窝串案
  
  5.陇南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祁岷青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6.肃北县原县长曼曼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7.肃北县原副县长杨平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8.文县政协原副主席何晓林受贿案
  
  9.西固热电原副总经理师海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0.武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原支队长李银庭受贿案
  
  部分案件
  
  任增禄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任增禄,男,汉族,1960年6月10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天水市秦安县人,先后任华亭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2011年9月调任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厅级)至案发。
  
  经查:2005年至2012年,任增禄在任平凉市华亭县县长、县委书记、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包、干部提拔、人事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工程承包商及华亭县国家工作人员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911739.42元,另有4110392.84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13年5月22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任增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肃北县原副县长杨平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杨平,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4月28日出生,甘肃省通渭人,大专文化程度。曾任肃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10年4月任酒泉市粮食局副局长(副处级)。
  
  经查:2001年至2010年期间,杨平利用担任肃北县金鹰黄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肃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和县委办公室主任、副县长的职务便利,在黄金废渣废料出售、工程款支付、煤矿资源整合、矿山资源开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索取贿赂款1483500元。另有4253878.05元巨额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12年9月28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杨平有期徒刑14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追缴非法所得5737378.05元。
  
  武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原支队长李银庭受贿
  
  李银庭,男,汉族,生于1961年12月14日,甘肃省古浪县人,大学文化,曾任武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案发前任武威市公安局防暴机动支队政委。
  
  经查:李银庭在担任武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两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65000元。2011年1月20日,民勤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李银庭有期徒刑十一年。李银庭不服提起上诉,同年5月12日,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十大优秀案件
  
  1.甘肃烟草系统雒宪玲、匡少年等人特大贿赂犯罪窝串案
  
  2.甘州区城建局原局长李兴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3.民勤县城建局原局长甄世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4.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黄鑫、王勇平、张晓东受贿、挪用公款案
  
  5.张掖市交通局副局长、公路运输管理处处长王志伟受贿案
  
  6.古浪县古浪镇原党委书记银永邦、镇长朱廷玮贪污案
  
  7.两当县团委原书记左巧庆贪污案
  
  8.中铁一局桥梁公司兰州办事组原主任钟任江贪污案
  
  9.会宁县农村能源项目办公室私分国有资产原主任牛智谦滥用职权、贪污案
  
  10.张家川县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马万里受贿案
  
  部分案件
  
  古浪县古浪镇原党委书记银永邦、镇长朱廷玮贪污案
  
  银永邦,男,汉族,1964年出生,大专文化,古浪县人,曾任古浪县古浪镇党委书记,案发前系古浪县人大代表、古浪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朱廷玮,男,汉族,1966年出生,大专文化,古浪县人,曾任古浪县古浪镇镇长,案发前系古浪县街道工委会主任。
  
  经查:2008年5月至2010年9月期间,古浪镇原党委书记银永邦、镇长朱廷玮利用职务之便,在乡镇基础建设、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指使该镇党委、政府副职及财务人员通过伪造土地补偿发放花名表等手段,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等项目资金800余万元后私设“小金库”。后银永邦个人侵吞小金库资金232000元,朱廷玮个人侵吞20000元,剩余资金被肆意挥霍。此外,银、朱二人利用职务之便,分别非法收受他人贿赂55000元和10000元后为他人谋取利益。2011年9月1日,天祝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银永邦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00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00元;以贪污罪判处朱廷玮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以受贿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
  
  两当县团委原书记左巧庆贪污案
  
  左巧庆,女,汉族,1978年10月7日出生,大学文化,甘肃省两当县人,中共党员,两当县第七届政协委员。2003年6月任两当团县委副书记,2007年8月任两当团县委书记,2011年3月调任两当县兴化乡政府乡长。
  
  经查:2009年至2011年期间,左巧庆利用担任两当县团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采取伪造资金兑现花名册并加盖伪造印章等方法,先后骗取、侵吞甘肃团省委给两当团县委转拨的“TNT未来之星奖学金资助款”共250000元,甘肃省兰州城市学院工委给两当团县委拨付的扶贫款48000元,甘肃团省委给两当团县委划拨的“苗圃行动初中生年度资助金”54770元和陇南团市委拨付两当团县委的培训费20000元。后左巧庆向受助学生补发资金359650元。2011年12月27日,两当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左巧庆有期徒刑十年。左巧庆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4月17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铁一局桥梁公司兰州办事组原主任钟任江贪污案
  
  钟任江,男,汉族,1963年1月25日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中铁一局集团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办事组原主任、离退休党支部原书记。
  
  经查:2004年4月至2011年3月,钟任江在任中铁一局集团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办事组主任期间,利用负责兰州基地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抚恤金发放的职务便利,采用代扣离退休人员水电费、房费和隐瞒已故退休人员信息、制作虚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单的手段,截留、骗取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抚恤金共计人民币404201.73元。2011年4月,中铁一局纪委在调查其物业公司兰州办事组发放离退休养老金问题时,钟任江主动交代了主要问题并退还部分截留款项。2011年10月20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决认定钟任江构成贪污罪,具有投案自首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赃款依法追缴。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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