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29日讯,买来的二手车有7800元罚款、记分149分的交通违章没及时处理,买卖双方产生纠纷。4月28日记者获悉,日前平凉市崆峒区法院依法判决了一起协议买车后因交通违法引发纠纷的案件,依法判决原告余某及时办理小轿车过户登记手续,手续费由被告兰某承担。同时,该车交通违章罚款3900元、记分149分均由兰某一并处理。
2013年9月30日,经中间人介绍,兰某与余某签订汽车买卖协议一份,约定兰某将其所有的甘L·37×××号小轿车一次性付清车款150000元后出售给余某。同日,兰某收到余某车款150000元后,随即交付了该车及随车手续。由于兰某隐瞒了该车在签订汽车买卖协议之前的严重违法情况,导致买卖车辆无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及检验手续,致使车辆已过车检有效期限(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5月份),无法上路行驶。据查,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6月22日期间,甘L·37×××号小车因交通违章累计罚款7800元、记分149分。庭审中,原告余某表示愿承担违章罚款39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兰、余二人已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6月22日期间车辆由兰某所有,故期间的违法罚款、记分应由其承担。由于违章罚款的履行标的物为金钱,可由他人代为缴纳,庭审中余某愿意承担违章罚款3900元,应尊其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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