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标

时间:2014-04-10 21:15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谈应霞 点击: 载入中...
  七里河区4月底可落实到位
 
  大西北网讯   根据人社部和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经人社部、财政部和省政府同意,全省2014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调整。据悉,七里河区的调标工作正在稳步实施当中,4月底可落实到位,此次调标将惠及全区14684名企业退休人员。
 
  据了解,此次调整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的范围包括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及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
 
  今年调标将按照普调和特调相结合的方法。正常办理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96元;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增加72元。在普调的基础上,退休(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年限,下同)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在普调和特调的基础上,企业已退休(职)的原军队转业干部,月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2065元的,一律调整到2065元。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7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更多内容请点击:http//www.dxbei.co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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