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从3月16日起至4月7日,我省启动并展开2014年清明节服务和和保障工作。近日,甘肃省民政厅印发《2014年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州民政部门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及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引导群众自觉接受文明低碳祭扫、错峰祭扫,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实现“平安、文明、和谐、有序”的清明祭扫目标,并提出党员干部要带头践行文明祭扫。
殡仪馆和公墓要主动创造文明祭扫条件
省民政厅提出,2014年清明节工作要积极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加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
各地应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创造文明低碳祭扫条件,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
各殡仪馆和公墓单位要主动开展“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等活动,努力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便利条件,杜绝在城区街道烧纸祭扫行为,杜绝不易降解的塑料祭品进墓区,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逐步引导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
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殡葬改革积极宣传的模范,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
祭扫高峰日殡葬单位要主动延时服务
省民政厅提出,清明节祭扫事关千家万户,保障清明祭扫安全至关重要。各地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安全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将清明祭扫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迅速开展清明祭扫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工作,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问题。
全省各地民政、交通、消防、公安等部门要特别加强殡仪馆、公墓等祭扫人员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控,严防拥堵踩踏和其他事故发生。
公墓区要建设集中焚烧设施,严格限制烧香焚纸,严禁祭扫燃放鞭炮,严禁林区焚烧纸钱等行为,加强火源管控,严防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建立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要主动延长服务时间,实行全员上岗和24小时值班,落实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制度。
各地对群众投诉意见须及时妥善处理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要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不断丰富行风建设的内涵。
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切实保证清明节期间祭扫高峰的服务时间,履行公开服务承诺和优化服务流程,及时发布祭扫高峰预警信息,有效疏导祭扫高峰人流,积极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体现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
全省民政、物价等有关部门,要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杜绝强制消费、欺骗消费、借清明节随意抬高销售价格,以次充好等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坚决维护好殡葬服务市场秩序。
各地加强对殡葬服务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建立巡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到位,对群众的投诉意见要及时妥善处理,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做出严肃处理。
对媒体曝光的问题第一时间给予回应
省民政厅提出,清明节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殡葬工作的焦点时刻。各地以“清明树新风”为主题,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和宣传车、横幅标语等宣传作用。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手机信息、殡仪馆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使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自觉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及时回应媒体和公众的关切。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反应,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