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获悉,《兰州市航道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将于明年起施行。
兰州是黄河唯一穿城而过的省会城市,黄河兰州段航道西起八盘峡东至榆中青城,全长150公里,是国家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的重要水运通道项目之一。《根据《条例》要求,黄河兰州段航道建设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和社会多种方式投资相结合的原则。航道建设资金除国家和甘肃省政府的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和市、区(县)人民政府预算安排的航道建设资金外,也可吸收社会投资资金和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航道和港口建设及各类设施的设置,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规划统一审批和管理。
《条例》规定,兰州黄河航道内,禁止擅自挖土、采砂、采石,禁止倾倒砂石、泥土、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在航道范围内擅自进行种植、捕捞和围河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坏驳岸、护坡、栏杆、助航标志、宣传警示标牌、坡岸绿化带;禁止随意设置影响助航、导航、水路交通安全的标志、标牌和其他设施;此外,在航道两侧坡岸擅自设点装卸废渣、杂物等行为也被明令禁止。按照规定,航道内临时设置堤坝、围堰、护桩、沉箱和墩台等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市交通运输部门批准。
《条例》指出,黄河兰州段航道及其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和非法占用。航道管理机构应当严格限制餐饮、娱乐等经营性趸船的设置,加强趸船管理,维护航道正常通航秩序。擅自设置餐饮、娱乐等经营性趸船的,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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