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文化兴则民族兴,文化强则国家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结合我省发展的现实要求,对我省经济文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成效显著。但通过调研我们也看到,传承创新区建设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11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就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进行了审议。
为贯彻省委关于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战略决策部署,2013年8月中旬至10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用两个月的时间,分赴河西、陇东南、兰州等地区,对全省8个市7个县(市、区)的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进行了调研。调研显示,传承创新区自批复以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成效斐然。据统计,前三季度,全省文化产业实质性签约项目336个,已经落地项目173个,落地率达51.94%,签约合同金额为1553.5亿元,较去年增加LE 931.68亿元。
而从总体看,全省文化产业基础薄弱,骨干龙头企业数量偏少,缺乏大的核心项目支撑。有些项目存在重复建设和铺张浪费的现象。一些地方更把文物景点门票收入变成了企业的经营收入,改变了其事业性收入的性质。据统计,全省文化系统从业人员1.7万余人,人才队伍总量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此外,由于种种原因,非遗保护传承人日渐稀少,一些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日益消失、无人接班的紧迫困境。
对此,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通过实地查看,广泛听取各方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后提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充分激励和和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整合展馆资源,设立“华夏文明传承创新主题展馆”,将传承创新区建设的主题、布局及各地文化传承创新的要素以直观形象的方式进行系统的展示。
要加大向国家争取优惠政策和建设资金的力度,不断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省上更要出台先关优惠政策,对进入全省传承创新区建设的重大文化项目、企业及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给予资金奖励和优先扶持。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建议,各级政府要合理规划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明确主旨,避免盲目重复建设。对重大项目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和公众听证。要健全法律体系,为传承创新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针对一些急需保护的历史文化资源尽快立法,如长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同时,尽快制定和完善符合我省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相关法规、政策及配套的实施细则。对一些传统的文化节庆赛事也要设置条例或规章,进行规范管理,形成品牌效应。
在人才队伍建设上,要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文化企业开展产学研一体化文化人才培养。引进文化领域的拔尖人才、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懂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记者了解到,当前国家已将我省文化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二期项目,纳入利用世行贷款用于文化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领域,估算总投资9亿多元。目前,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已被定位为传承创新区的“首位工程”,一批战略性产业支撑项目陆续落地,一批重大基础设施也正在规划立项。(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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