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配眼镜走出“四误区”

时间:2013-10-31 20:12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唐华伟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近视镜、隐形眼镜、老花镜、太阳镜……眼镜一族日益庞大,该如何针对自身的需求科学配镜,成为广大消费者共同关心的问题。针对广大学生及家长给孩子选配、使用眼镜时存在的误区,昨日,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配好眼镜后要保留验光处方单和发票,单据最好用手写或电脑打印,最好不要热敏纸的小单,以便在以后维权时作为凭证。


  误区一  选配眼镜越清楚越好


  眼镜绝不是越清楚越好,在使用距离上够用就行。家长带孩子到眼镜店和医院必须告诉验光师,孩子是要配看清黑板的距离,如6米或12米,因为标准验光视标是50米,如不说明使用距离,所配度数一定过深。


  误区二    配了眼镜就要随时戴


  这个观念是错误的,因为近视镜是视远不清附加的凹透镜,其实中小学生尤其是12岁以下小学生使用眼镜时,特别是300度以内的,要养成习惯,近眼(阅读、作业、使用电脑)不要戴眼镜,否则会加重调节力使用,加速近视;而高于400度学生,最好再配一副低度数的眼镜,用于近用,才能有效降低用眼强度。


  误区三 眼镜是否变形无需关注


  由于眼镜受力变形后,其屈光度、散光度都和原配状态不一样,所以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到原配眼镜店进行调试。眼镜虽不需要特别保护,但不用时应随手入盒,用专用镜布擦拭镜片。


  误区四 只注重质量忽视验光准确性


  验光是配镜的主要依据,验光的准确与否,与配制成的眼镜成功率有直接关系。如果验光不准确,配制成的眼镜片会出现事物成像模糊、久视疲劳、头晕、恶心,甚至出现复视等不良反应。因此,选配眼镜时应选择正规知名的眼镜店。验光前,要查看验光配镜人员是否具备升级眼镜协会颁发的验光师或验光员证。(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xbnews.cn/index.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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