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收票族”事件需要及时澄清

时间:2013-10-09 10:51来源:新京报 作者:徐明轩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收票族”事件需要及时澄清
  
  ■议论风生
  
  民众对“收票族”的严重焦虑不容忽视,中国铁路总公司及相关主管部门应及时做出澄清,并依法对可能的犯罪实施严厉打击。
  
  据中国之声报道,目前,郑州火车站有不明身份者向乘客索要、捡拾使用过的火车票。据“收票族”自述:自从实名制火车票试点后,就有人让他们收集火车票倒卖,每张可赚取15元,而且量大从优。至于这些车票的具体用途,“收票族”自己也不清楚。
  
  “收票族”的曝光,着实让不少刚在黄金周里坐过火车的人心生寒意——想不到平时随手一扔的火车票背后,竟有如此猫腻存在,更不清楚自己的身份信息会被用作什么样的勾当。“收票族”已造成了社会恐慌,必须予以严肃对待,不容听之任之。
  
  从目前的新闻报道看,“收票族”收集火车票后贩卖给谁、买家如何使用这些信息、灰色产业链是如何构成的等关键细节,还没得到披露。也正是因巨大的不确定性,才更让人惶恐不安。刚刚转型为公司的“铁老大”还是要放下身段,积极回应消费者的诉求,联合公安机关彻底查清“收票族”的来龙去脉,而不能尽由媒体代劳。
  
  其实,笔者也用软件扫描了我名下的一张刚使用过的火车票,但显示的是一串数字,其中没有直接显示我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读取火车票上的二维码信息,是否还要经过铁路方面内部的数据库转换,还是经过一个简单的译码程序,就能把这些数字转变为身份信息?两者差别很大:若是前者,说明火车票不会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公众不必紧张;若是后者,才说明火车票实名制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应由铁路方面堵上安全漏洞。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收票族”确从火车票上读取出公民的真实个人信息,并将之集中倒卖,从中牟利,那么就涉嫌刑法所规定的“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近年来,我国司法机关破获了一系列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件,但通过实名制火车票来实施这一犯罪尚未有前例。所以,这需要由公安机关按刑事犯罪立案,并予以严厉打击。
  
  无论“收票族”的真相如何,民众对“收票族”的严重焦虑、对实名火车票安全性的质疑不容忽视,中国铁路总公司及作为主管部门的交通部、公安部,不能听任“收票族”事件的发酵,当及时做出澄清,并依法对可能的犯罪实施严厉打击。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http://opinion.people.com.cn/n/2013/1008/c1003-23119531.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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