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39亿元
鑫报讯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提出,2008年至今年8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115件470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39亿元。
报告提出,2008年至今年8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115件4704人,侦查终结3074件4520人,决定起诉2763件4180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473件3688人。针对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1至8月立案446件765人,人数同比上升了1.9%。办案质量不断提高,2008年至今年8月底,全省贪污贿赂案件侦查终结率为98.7%,起诉率为95.6%,有罪判决率为99.7%,总体呈逐年上升态势;撤案率由2008年的3.9%下降至今年前8月的0.3%;不投诉率由2008年的12.8%下降至今年前8月的4.4%。
报告提出,2008年至今年8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1681件,占立案总数的54%;立案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326人(其中地厅级以上干部7人),占立案总人数的6.9%。大案数从2008年的211件提高到2012年的341件,增长了61.6%。今年1至8月,立案查处大案292件,要案58人,同比分别上升5%和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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