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兰州市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炉,凡接到事故单位信息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应在1小时内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报告市政府。
依据兰州市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兰州市建设工程事故依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因素,共分为四级:一级为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二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一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为三级,造成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该预案适用于兰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在使用、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应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信息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同级政府,按照分局处置原则,各级政府要根据事故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应急响应。县区在接到事故单位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报告市政府,市指挥部核实后,最迟不能超过2小时向市政府报告。发生二级以上事故,可直接向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更多关注请点击大西北网频道城事 网址:http://www.dxbei.com/n/chengshi/)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