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扩大城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时间:2013-08-25 08:56来源:未知 作者:王淑霞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8月25日讯   昨日上午,省长刘伟平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城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研究支持陇南、天水和庆阳三市暴洪灾害救灾工作。
 

  会议指出,根据民政部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为上年度当地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0%左右的规定,省政府决定将全省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由2000元/年提高到2510元/年,从2014年元月起实施。去年,结合双联行动,省政府对58个贫困县农村贫困家庭7种特大疾病提高医疗救助标准,有效缓解了贫困家庭的负担。为充分体现公平合理,进一步满足城乡困难群众的需求,省政府决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由58个贫困县扩大到全省城乡困难群众,实行即时结算服务。救助病种从7种扩大到26种,新扩大的19种疾病为:血友病A、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唇腭裂、耐多性肺结核病、中重度神经性耳聋、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肝癌、胰腺癌、终末期肾病、Ⅰ型糖尿病。
 

  会议强调,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扩大对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和病种,是关注困难群众、不断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是省政府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省政府各部门要真正从群众的需要出发,真心实意为群众着想,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实实在在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把各项惠民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措施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切实组织好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兑现,让困难群众早日享受到实惠。同时,要严格审核救助对象资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做到应保尽保。
 

  会议指出,近期,我省连续多次发生大范围强降雨过程,陇南、天水、庆阳三市灾情严重,受灾群众过渡期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面临很大困难。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两次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指导抢险救灾工作,积极向中央争取支持,迅速下拨救灾资金,有效保障了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当前,省政府各部门要加大对受灾地区的支持力度,对房屋倒塌和严重损毁的受灾困难群众给予临时救助,帮助受灾地区各级政府做好过渡期安置和灾后重建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对灾后恢复重建给予更大的帮助支持。同时,要加强对资金使用和相关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按规定使用、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会议还研究了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等事项。
 
     原文链接:http://gansu.gansudaily.com.cn/system/2013/08/24/014636086.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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