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6月28日讯 据鑫报报道: 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为改善我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保障水源地安全,省环保厅会同省财政厅共安排2013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1850万元,对纳入《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和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且符合资金申请条件的28个水源地保护项目给予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其中。市州级水源地保护项目8个,县区级水源地保护项目18个,乡镇级水源保护项目2个,重点支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警示、标志工程和水源地污染源治理工程建设。上述项目建成后,将对防范污染风险,保障水源地环境安全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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