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8月1日起,兰州市范围内的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各类校舍工程、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资助资金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并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
禁止在建筑施工现场搅拌砂浆、使用预拌砂浆是提高散装水泥使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提高建筑施工现代化水平、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文明施工的一项重要技术手段。它既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也有利于充分利用工业废弃物,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兰州市城乡建设局要求,8月1日起,兰州市范围内的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等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并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11月1日起,近郊四区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并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远郊各县(区)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使用预拌砂浆的时间由各县(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决定,最迟不能超过2013年12月31日。(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n/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