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中村及保障房项目建设单位无施工手续要立即停工

时间:2013-05-09 21:34来源:鑫报 作者:张小燕 点击: 载入中...
  重点检查“五证”和二次扬尘防治
 
  大西北网5月10日讯 据鑫报报道: 5月9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从5月6日至5月20日,市建设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建设的城中村改造及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执法检查。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建设项目是否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取得“五证”;施工现场是否有具体的二次扬尘进行扬尘防范措施。
 
  为加强兰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确保项目合法、合规运行,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市建设局决定从5月6日至5月20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建设的城中村改造及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开发企业参与建设、代建的在建城中村改造项目、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
 
  据介绍,检查内容具体包括:建设项目是否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开工安全条件备案表、质量监督申报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证”;是否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施工现场有具体的二次扬尘进行扬尘防范措施,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是否及时清运(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是否采取覆盖防尘布(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施工场地是否设置围墙、围挡及防溢座。
 
  市建设局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限对检查内容逐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立项、规划、建设和销售等手续。没有办理依法施工手续的项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立即停工,向有关部门报批各项手续,待完备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建设。否则,市建设局将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兰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或吊销资质,同时还将上报市人民政府及时通知各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或同意其新开建设项目。(更多关注清点击大西北网城事频道   网址:http://www.dxbei.com/n/chengshi/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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