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2日讯 据鑫报报道: 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国家正式出台《西部地区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规划纲要(2012-2020年)》,甘肃省被列入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区范围,将进行重点生态综合治理。
根据《纲要》,甘肃省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靖远县、会宁县、秦州区、麦积区、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庄浪县、静宁县、西峰区、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等35县5区1市列入治理范围。
《纲要》确定,综合治理以减少泥沙入黄为主要目标,兼顾土壤次生盐碱化和土壤沙化治理,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程。在黄土高原南部,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天然林的抚育、更新和森林防火水平。逐步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鼓励上下游地区之间横向补偿机制。在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重点巩固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果,建设完善防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