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出租汽车管理提高运营服务水平的意见》,从出租车定位、体制机制、运营模式、政府监管、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一揽子综合措施”。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多项措施直指出租车企业,包括改革承包金制度、控制企业利润水平等。北京市交通委新闻发言人李晓松表示,此次出租车改革已触动了“根上的问题”。(4月17日《新京报》)
北京拟提高出租车运价的消息近来引发热议,虽然有关方面表示“调价产生的收益将主要给出租车司机”,但似乎消费者不满意,出租车司机也不太领情,他们担心运价上调会导致打车人减少,生意反而不好做。实际上,很多出租车司机意识到提价是把双刃剑,他们更希望降低“份子钱”,并时常对出租车公司的畸高利润耿耿于怀。
我国出租车行业矛盾重重、问题多多,似乎总是搞不好:乘客嫌贵,还经常遭遇“打车难”;司机喊累,收入却与付出不相称;出租车公司旱涝保收,还动辄要求涨价;政府部门左右为难……
症结在哪里?追根溯源,我认为在于出租车行业模糊不清、不伦不类的角色定位。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行业市场化,有些行业公益化,但出租车行业显得两头不靠——说它是市场化行业吧,政府却实行准入管制、牌照管制、数量管制、价格管制;说它是公益化行业吧,出租车公司却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己任,出租车司机则风险自担、自负盈亏。
这种不尴不尬的角色定位,使得出租车行业中各方关系从来没有理顺过。政府垄断着运营权,出租车公司拍得运营权后,又凭借运营权而一本万利,对出租车司机形成利益垄断。所谓“份子钱”,说白了就是一种“垄断租金”,出租车公司不是凭借经营,而是凭借垄断获取畸高利润。正因为出租车公司获利太多,才导致司机对收入不满,乘客对价格不满。以此观之,北京市打算制定承包金改革措施、控制出租车企业利润水平,这一改革抓住了问题的要害,值得肯定。不过,要说出租车改革“根上的问题”,恐怕更在于给出租车行业一个明确而清晰的角色定位——
如果政府认为出租车行业承担着公共交通的职能,应具有公益属性,就应将出租车服务界定为公共品,在管理模式上向公交车行业看齐,在出租车准入、数量、运价上全面实行政府管制,并破除行业暴利,加大政府投入,为民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出租车服务;如果认为出租车服务不应是一种公共品,或政府无力提供这样的公共品,就应该放开管制,实行充分的市场化,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出租车行业,并且允许个体经营,以充分的市场竞争理顺各方关系,同时促使出租车运价趋于合理。
据悉,伦敦的两万多辆出租车中,三分之二的司机都是个体经营户,纽约也是如此。人家放开了出租车行业管制,并没有出乱子,政府反而乐得清闲,何乐而不为?实践证明,所谓“一放就乱”往往是杞人忧天,是管制思维和习惯作怪,个中关键问题是舍不舍得“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