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昨启动垄断企业限制竞争行为检查

时间:2013-03-30 07:04来源:大西北网综合 作者:唐华伟 点击: 载入中...
  4月1日起至12月17日,市民可拨打12315申诉举报
 
  大西北网 3月30日报道 据《鑫报》报道: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个别企业和经营者为了追求眼前的既得利益,在经营活动中强制交易、滥收费用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一些问题愈演愈烈,群众反映强烈。”昨日,甘肃省副省长李荣灿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市场环境专项行动会议上指出,为规范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我省从4月1日起,至12月17日,严查妨害公平竞争甚至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实施任何阻碍、排除市场竞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昨日上午,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市场环境专项行动会上,以省电力公司、中国移动甘肃分公司、人保财险甘肃分公司为代表的数十家公用企业公开承诺。
 
  根据国家《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将公用企业定义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公用事业或行业的经营者。而自然垄断行业主要指由于成本弱增性而导致独家垄断市场结构的经济部门,主要是指公用企业,往往是网络和基础设施产业。个别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在经营活动中伟自己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超出规定增加收费项目;格式合同和霸王条款侵权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强制交易和捆绑销售行为依然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趋势不断扩大,甚至一些企业为销售或购买商品采用多种手段贿赂买方单位或个人。
 
  为此,工商部门将对供水、供电、邮政、通讯等公用企业,以及石油、石化、烟草、盐业、殡葬等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进行重点治理。严查强制交易、强行搭售、拒绝交易等行为。重点查处以强制要求、设置服务障碍等方式限定或变相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提供或指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行为;违背用户、消费者意愿,搭售其提供或指定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中断、拒绝或以消减供应相关商品、滥收费用等方式变相拒绝交易的行为;被指定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工商部门将深入企业、社区全面了解经营者、用户、消费者在经营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对公用企业经营行为的意见和诉求,对违法行为严重、信用等级较低、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依法从严处理。市民遇相关问题可拨打12315进行申诉举报。    (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xbnews.cn/index.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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