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消协:三种不良网购习惯当戒

时间:2013-03-03 21:53来源:鑫报 作者:唐华伟 刘振源 点击: 载入中...
  鑫报讯  昨日,城关消协发布网购消费警示,警示称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由于缺少相应的维权知识,三大不良购物习惯容易导致权益受损。 同时,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应尽量了解相关服务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在网购时,消费者很少能认真阅读会员协议等合同条款,为了阻碍阅读,一些团购网站还故意使用冗长、复杂的会员协议。”城关消协负责人介绍,如在合同条款中出现“不经通知自行停止服务和取消订单”、“商品只换不退”、“网站承担责任不超过商品价值”等条款,这都是常见的预设陷阱。
 
  徐先生通过一家综合团购平台,找到一件超低折扣的品牌音响,点击“购买时”,页面跳转到一家团购网站的会员注册界面。眼看打折音响所剩无几,徐先生还没细看网站的会员协议,就提交资料完成付款。货到后,徐先生发现音响外壳粗糙,有仿冒嫌疑。他按照一般团购网站的退货程序,首先联系购物网站,对方却出示了“本网站不承担因货品质量和运输环节产生的相关责任”和“消费者应与活动发起人商定退款、退货事宜,本网站仅根据活动发起人要求予以执行”两项会员条款。也就是说,根据协议徐先生只能联系经销商退款。
 
  同时,含糊的表述和经过特殊处理的图片,常令消费者陷入误区。消协负责人介绍,盗用正品图片和利用文字游戏打擦边球来销售仿冒商品,以及利用拍摄角度和图片处理技术制造的视觉陷阱,常令消费者拿不到有利的维权证据。对此,建议消费者要向卖家详细询问商品细节,并长期保存通讯软件中的对话记录。
 
  尽管现在消费者大多能做到当场验货,但其中不少消费者存在商品到货短期内不使用的情况。特别针对网购商品因价格低廉引发消费者盲目消费的情况,城关消协建议消费者在网购大宗商品特别是散装、裸装食品时,一定要在交易网站规定的退换货期限前,试用或者食用,同时应注意适量购买,理性消费。
 
  城关消协提醒消费者,针对网络购物的特殊性,网购时应尽量了解相关服务信息。
 
  了解网络交易平台(网站)服务保障信息。正规的经营网络平台,在互联网上应该能搜索出很多相关信息。相关的在线零售商都会出示有关的销售条款,包括商品质量保证、责任限度以及有关退货和退款的规定等。
 
  认真阅读交易规则。每个商家都有各自交易规则,网购者尤其应注意比较卖家商品质量、支付方式、交货方式、费用负担、购货凭证提供、退换货程序、免责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的内容。在开始交易时,应将证据图片或是聊天资料等凭证打印保存,日后出问题可做举证要件。
 
  此外,还要注意分析诚信评价体系内容。
 
  网购五大陷阱
 
  ■网络欺诈。少数不法商家在一些不正规网站上发布虚假商品信息,诱使消费者上当受骗。他们往往要求消费者先行通过银行或邮寄付款,得手后就消声匿迹,使消费者蒙受损失。
 
  ■商品宣传名不符实。一些网店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和间接性,在商品宣传广告、说明书上对商品的性能、效果等夸大其辞,消费者收到所购的商品往往与网上的宣传存在较大差别。
 
  ■要求先付款再发货。一些商家要求消费者先付款,再发货,就会出现消费者付了款而收不到货的风险。
 
  ■无发票及“三包”凭证。一些商家不提供发票,对国家强制三包的商品不提供“三包”凭证,使得消费者应享受的退货、换货、维修服务的权益得不到保证。
 
  ■设置物流霸王条款。物流越来越成为网购纠纷中突出的问题,快递变慢,甚至快递过程中造成商品丢失、损坏,但消费者难以得到合理赔偿。具体表现为,商家和快递公司互相推诿责任;快递公司规定不按商品的价值,只按运输费用的几倍赔偿;快递公司自行规定消费者签字后再验收,验收发现商品缺失或损坏,又以其已签字为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快递公司在自己制定的格式合同中,限制消费者的索赔时效等。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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