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申请公开春运可售票数遭铁道部拒绝

时间:2013-02-08 09:01来源:新京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北京律师向铁道部申请公开今年春运期间的可售票总数一事,前日铁道部答复称,不属于政府信息范畴,昨日两名律师提出了行政复议。


  1月18日,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彬与同事马纲权向铁道部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希望公开今年春运期间(1月26日至3月6日)当日当次车不同票种的可售票总数,当日当次车不同票种通过不同销售途径的发放分配比例,当日当次车不同票种的发放总数、销售总数、预留总数及具体数据,当日当次车不同票种的发放程序、发放规则。


  “铁路客票发售是企业经营行为”


  肖文彬称,2月6日,铁道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对此事做出了答复,并加盖了铁道部办公厅红章。答复称,两名律师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于1月21日收悉,“铁路客票发售是铁路运输企业的经营行为,您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我部政府信息范畴,您可以向有关铁路运输企业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对此,两名律师认为,根据铁道部公开的职责第三项就是“承担铁路安全生产和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管理责任,统一管理铁路运输组织和集中调度指挥工作”等,铁道部本身就对铁路客票发售负有管理和监督的职责,那么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铁道部就应该对申请的信息予以主动公开。


  律师:侵犯申请人监督权此外,对于铁道部2月6日的这份答复,两名律师认为属于拒不公开信息,侵犯了申请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因此又于昨日依据《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向铁道部申请行政复议,而复议申请的事项与之前申请公开的事项一致,仍旧是公开今年春运期间的可售票总数等。


  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再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习近平在金砖国家领导人巴西利亚会晤公开会议上的讲话(全文
  • 习近平的“国家治理公开课”
  • 2020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即将开始
  • 美国前政要、学者、商界人士联署公开信 “美国对华政策走向极
  • 暑期是近视高发期!眼科医生带你了解孩子近视的10个真相 | 暑
  • 在内蒙古,习近平讲了这样一堂“公开课”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