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记者 马国顺)1月13日,记者从张掖市委宣传部获悉,该市肃南县已对金源煤矿“1·03”透水瞒报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的4名责任人实施刑事拘留,对该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2名驻矿安监员进行停职处理。
1月13日,肃南县委、县政府对外公布信息表示,经过调查取证,肃南县决定对金源煤矿“1·03”透水瞒报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瞒报的金源煤矿项目部经理路某、企业法人李某、安全生产负责人武某及当日井下作业班长刘某4人予以刑事拘留;对事故中负有监管责任的该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2名驻矿安监员停职。
目前,由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正在对金源煤矿“1·03”透水瞒报事故展开进一步调查,待查清事故原因后,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