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警方侦破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记者 金振华 特约记者 张红盛
鑫报讯 在大青山蔬菜批发市场做生意的董某某等人,因竞争生意与同在市场内经营蔬菜生意的汤某某等人发生矛盾,双方纠集人员购买棍棒等作案工具,准备进行斗殴。谁料,在董某某等人在追赶汤某某等人时误将在大青山蔬菜市场西门口等车的张某某殴打致死。昨日,榆中警方通报了该案案情。
今年11月23日14时许,大青山蔬菜批发市场西门口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现年52岁的受害人张某某(2001年6月,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七里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被一伙不明真相的人持棍棒击打头部致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榆中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局长张克强任组长、政委杨树广任副组长的专案组,制定了专案侦破工作方案,由领导挂帅,组织精干警力,因案施策,强力攻坚,全力展开侦破工作。
通过走访调查和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各点位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专案组很快锁定大青山蔬菜批发市场内,26岁的河南籍商人董某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且在案发后不知去向。抓捕董某某等人成为破案的关键,随后,专案组围绕董的社会关系,全面进行清理排查,深入挖掘案件线索。
经过十多天的连续奋战,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专案组于12月3日发现了董某某的行踪,并在兰州市城关区将其一举抓获。根据董某某的交代,专案组循线追踪,在西固区、城关区等地将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周某某、魏某某、董某某相继抓获。迫于法律压力,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于12月4日投案自首。据了解,上述犯罪嫌疑人均是河南老乡。至此,本案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案件得以成功告破。
经审查,2012年11月23日,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等人因竞争生意与同在市场内经营蔬菜生意的汤某某等人发生矛盾,双方纠集人员购买棍棒等作案工具,准备进行斗殴。后汤某某等人发现董某某等人纠集人员众多,便逃跑。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等人在追赶汤某某等人时误将在大青山蔬菜市场西门口等车的张某某殴打致伤。张某某经兰州大学附属医院第一医院东岗分院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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