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意见
本报兰州讯(记者王朝霞)近日,省政府出台了第一个专门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文件——《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扶持发展龙头企业的相关政策措施,提出到2015年全省龙头企业数达到3000个以上,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600亿元。
该《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对推动全省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以带动农民增收为核心,努力把我省打造成重要的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到2015年,全省优势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3000万亩;全省龙头企业数达到3000个以上,培育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5个,1亿元以上的60个,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600亿元。
该《意见》提出,突出发展马铃薯、草食畜、现代制种、中药材、经济林果、蔬菜和酿酒原料等特色产业,每个产业培育几个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标志性龙头企业。《意见》配套完善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加大财政支持,每年对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一定奖励;支持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上市,对进入辅导期拟上市的龙头企业,从省列产业化专项资金中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将龙头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落实国家有关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涉农产品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缓解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的合理用地、用电、用水需求。支持农产品销售和市场开拓,优先安排龙头企业大宗鲜活农产品和种子等农产品运输,支持参加国际会展,对在全国大城市建立甘肃名优产品营销窗口的龙头企业给予补助等。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