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商报》报道,27岁的女教师李某参加四川南充教师公开招录考试,并以总成绩第3入围体检,在指定的初检、复检医院均查出“梅毒血清试验阳性”;其后,她先后找了3家三甲医院检查,结果证明未感染梅毒。然而,当地人社局否认有猫腻,并表示体检只认指定医院的复检结果。
就在几个月前,东南大学毕业生唐某就曾在体检环节中被查出患有“梅毒”,虽然取得了多家医院的健康证明,然而“只认指定医院”的理由,仍然将“梅毒”的帽子顽固的扣在唐某的头上。此番公考中的“被梅毒”事件,再次为公考的“公平”二字打上一个问号。
在公开招录的考试中,之所以必须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是为了避免个别考生通过不正当的途径,干扰体检结果。可是,在考生对于体检结果存在质疑并提供出相关证据的时候,相关部门是否应该及时跟进调查,而不是固执于“指定医院”的结果?如果坚持以存疑的体检报告为最终判断,势必难以说服公众。没有公正的调查,就难免有人质疑相关部门与指定医院串通一气,以此左右考试的结果。
近年来,素以公平、公正、公开著称的公务员考试,却总是被一些地方出现的问题侵蚀公信力。“被梅毒”事件的背后,是否有提前策划的“好戏”,笔者不得而知,但在质疑发生时,相关部门的态度却多少有些问题。在质疑发生时,这种不作任何调查的傲慢态度,不但阻断了考生维护自身权益的合理渠道,也蚕食公务员招考的公信力。
南充教师公开招录考试“被梅毒”事件究竟怎么回事,公招体检“指定医院”有没有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彻底严查,给公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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