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因涉毒引发的交通事故,在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火炬计划等支持下,经过多年科研攻关,我国科技人员成功研发出通过唾液快速检测吸毒的技术,从而为吸毒检测提供了一种便捷的筛查手段。
近年来,吸毒人员驾驶车辆即“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和公共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专家介绍说,吸食合成毒品后,所产生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据浙江省公安厅厅长孙建国介绍,目前浙江省在册吸毒人员已达12万多人,总数位列全国前二位,其中近1/4的人员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预防和减少因吸毒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已经迫在眉睫。但是以往排查嫌疑人员是否吸毒的尿液检验方法不仅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而且检验时间过长,不适用于路边筛查。
在有关部门支持下,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下属中生朗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科技人员经过多年攻关,在国内率先研制出利用唾液对吸毒驾驶人员进行快速检测的唾液检测卡,并于近日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上海世博会期间,科技人员和当地公安部门紧密合作,利用这一技术在浙江嘉兴等地进行了历时2个月的路边吸毒筛查,仅在沪杭高速公路大云卡点就查获543名涉毒前科嫌疑人,其中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嫌疑人385名。浙江金华市公安局也邀请了该项目的科研人员,对该市交通民警与协警进行了近2000人次的“毒驾”整治业务培训。
最近3年来,内蒙古公安厅禁毒总队在娱乐场所、交警路查等现场利用唾液检测技术开展吸毒人员检测,部分替代原有的尿检,整个检测过程仅需1至2分钟,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北京市公安局组织的专家验收意见认为,唾液检测甲基苯丙胺和吗啡等毒品的技术操作简便、快捷,避免了常规尿液检测取样不便的问题,适合娱乐场所和道路交通的吸毒筛查工作。
不过有专家指出,由于相关立法尚未完善,在国内像查酒驾的方式还不能应用到查“毒驾”上。目前仅有少数省份尝试立法,对吸毒人员驾车进行严格管理,如规定吸毒人员在戒毒期内,不得驾驶机动车和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专家认为,这方面可以吸收我国香港地区的经验,香港已于去年底通过最新的道路交通修订条例,其中增订毒驾“零容忍罪行”,禁止吸食6种指明毒品后驾驶的行为,否则驾驶者将面临最高入狱3年和罚款2.5万港元的处罚。而条例也赋予警方权力,可要求怀疑曾吸食毒品后驾驶或在毒品或药物影响下驾驶的人士接受初步药物测试。 (综合本报记者和新华社记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