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缴费负担,日前,我省已正式批复取消12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于涉及范围所限,省会兰州只取消其中7项。
据了解,此次省上和兰州都取消的7项行政事业收费包括: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金、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登记费、出版物市场管理费、电子出版物审查鉴定费、图书报刊审读费、非正式出版登记管理费和文物鉴定监管收费。
省上已经取消但兰州并未涉及的另外4项收费包括:消防设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猪、牛、羊防疫成本费,税务发票准购证工本费,野生动物资源补偿费等。
同时,为重点扶持微小企业发展,兰州也下文决定从即日起到2014年12月31日,免征由兰州市林业局收取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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