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晚间,中国石化发布公告称,接财政部通知,自2011年11月1日起国内石油特别收益金(俗称“暴利税”)起征点将从此前的40美元/桶上调至55美元/桶。起征点提高后,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仍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
“这肯定是特别大的利好,对石油产量占国内50%以上的中石油来说尤其是这样”,当晚能源专家、新华都商学院副院长林伯强(微博)对记者表示。
中石化公告显示,由于起征点上调,今后国际油价在55-60美元/桶时,三大石油央企将按20%上缴石油特别收益金;60-65美元/桶时,税率为25%;65-70美元/桶时为30%;70-75美元/桶时为35%,75美元/桶以上时为40%。
“如此一来,仅中石油就将每年少上缴近300亿元暴利税。”一位石油行业证券分析师称。
2010年的中石油年报显示,当年该公司每股收益0.76元,然而由于国际油价上涨,中石油当年缴付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同比大幅增加了1.6倍,达到521.7亿元。
“2011年国际油价高企,如果暴利税起征点不上调,当年中石油将缴纳暴利税1200亿元左右,现在它只需要交950亿元了。”上述证券分析师称。
中石油财务总监周明春也认同这种说法——“现在公司上游业务的税费包括石油特别收益金、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等,这几个彼此之间有重叠。而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还是40美元,但情况已发生变化,尤其汇率变化很大,当时的40美元折到现在就是30美元多一点。另外PPI和CPI都在涨,生产成本也在上涨,特别收益的空间越来越小,而且对一些老油田来说,还执行这么高标准的收益金影响是很大的。”
林伯强进一步指出,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上调还将对冲因去年资源税改革给石油生产企业造成的成本上涨压力。
此前国家发改委宣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按销售额的5%-10%征收资源税。
据测算,由于资源税改革,石油央企的资源税税负将大幅增加,仅中石油2011年就需要上缴资源税近200亿元;而随着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提高,其税负反而同比较上年下降了近100亿元左右。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