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一乡镇小学里,代课教师正在给孩子们上课。本报记者 王梦婕摄
邵东县简家陇乡旱冲中心小学的教室。本报记者 王梦婕摄
编者按2009年1月1日,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开始实施绩效工资改革。这一政策旨在保障和改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别是边远艰苦地区教师的待遇,促进教育公平,同时奖勤罚懒。
但是,3年了,一些地方的教师质疑绩效工资拉大了地区教师待遇差距,一些地区的乡镇教师迫于生活压力选择逃离讲台,不少孩子为了追逐更好的教育资源甚至从小学起就“背井离乡”,增加了教育成本,损害了教育公平。
是什么原因让绩效工资政策的实施效果打了折扣?记者深入调查,通过剖析湖南邵东县这个诞生“富县穷师”怪现象的样本,寻找答案。
简家陇乡旱冲中心小学教语文的王老师,最大的愿望就是年轻20岁,“能干力气活”。
这个在湖南省邵东县乡镇的讲台上守了34年的人,之所以希望当个劳力者,原因很简单,靠教书劳心,“太穷”。
2009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绩效工资”在全国实施,一度令他对“改善待遇”充满希望。但3年来,尽管自己所在的邵东县是邵阳市下辖的三区九县中最富的一个县,但他却感到自己变成了一名“富县里的穷老师”,身边越来越多的教师,在“逃离”乡镇讲台。
“国务院文件说绩效工资是‘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我理解这是省和中央财政全额拨款的,为啥各县发的都不一样?”
在邵东,简家陇乡、野鸡坪乡、灵官殿乡等多个乡镇的数十名中小学老师,见到记者后,都会拿出记载着他们工资收入的银行存折,问上一个问题:
“咱涨的工资,为啥还不如一个贫困县的?”
教师们口中所谓“涨的工资”,是指绩效工资。
从2009年1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义务教育学校的正式工作人员开始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文件规定,教师的绩效工资由两部分构成:70%是基础性的,主要体现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岗位职责等因素;30%是奖励性的,主要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贡献。
然而,这项被视作“依法保障和改善义务教育教师,特别是边远艰苦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待遇”的举措,在记者接触到的邵东县乡镇中小学教师眼里,却是另一番摸样。
灵官殿乡毛荷殿中学校长宁顺华告诉记者,在绩效工资实施的第一年,毛荷殿中学的在职教师每月工资卡里多了500元,年终一次性发了3962.4元;第二年,每月多的500元没变,年终一次性发了5957元。退休教师按78%的标准发放,人均一年约有8580元。
“这个数字是全县统一的。平均算下来,在职教师每人每年大概能发1.1万元,摊到每个月是916元。”宁顺华校长说,但之前的600元津补贴被“覆盖”了,“所以每月也就‘净增’了300多元。”
记者了解到,在实施了绩效工资后,邵东县在职中小学教师的月工资,一般能在1600~2300元左右。
虽然工资总量涨了,但记者接触的大部分老师,并不满意。因为“应该发给我们多少?不知道。”不少教师担心“应发”和“实发“之间有水分。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