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瓜州县淡水河谷能源有限公司利用兰炭尾气年产5万吨金属镁综合利用项目位于瓜州县柳沟煤化工产业园新型煤化工区,占地面积252000m2,总投资48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白云石料场、煅烧车间、硅铁库、原料制备车间、还原车间、镁合金化车间、成品库、空压站、风机房、配电室、蓄水池、库房、分厂办公区和浴室等,并配套建设煤气站、化验室等辅助工程。酚氰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兰炭项目污水处理站,焦油贮存依托兰炭项目焦油储罐,原煤贮存依托兰炭项目原煤库,办公楼、倒班宿舍和食堂依托兰炭项目。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选用皮江法生产结晶镁,镁合金原料为结晶镁与合金锭,采用气体保护镁合金生产工艺,利用坩埚炉进行熔炼。煤气站配置型号为ϕ3.4m两段式煤气发生炉(CG3Q3.4-2C)为还原和镁合金熔炼提供发生炉煤气,是自动加煤、自动排灰的机械化煤气发生炉,以弱粘结性烟煤为原料,蒸汽和空气的混合气作为气化剂生产煤气,每台煤气发生炉的产气量为8000Nm3/h,热值为7954.92kJ/m3。职工定员为450人,年操作时间为300天,7200小时。主要生产岗位四班三运转;辅助及管理岗位白班。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的污染: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煅烧车间、硅铁库、原料制备车间、还原车间、镁合金化车间、成品库、空压站、风机房、配电室、蓄水池、库房、分厂办公区和浴室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排放的CO、NOx等。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原料制备过程上料、贮存、破碎、球磨和成球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回转窑产生、还原炉以及精炼与浇铸产生的SO2、颗粒物和NOx,脱硫再生塔产生的硫化氢和氨以及煤气发生炉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氨、硫化氢和酚类,原料车间、还原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镁合金车间无组织排放的SO2和颗粒物。
2、对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分两部分,一部分为砂浆配制过程中产生的浆液溢流物,这部分废水含固态物较多,随着水分的自然蒸发,排放不久即凝结成为固状物;另一部分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运营期,日常办公产生生活污水,煤气站产生酚氰废水以及循环冷却系统、软水系统和锅炉排放的含盐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SS、氰化物、NH3-N、挥发酚和硫化物等。
3、对声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物料运输车辆以及施工人员活动。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球磨机、鼓风、引风机等机械动力设备以及旅游主干路的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的影响
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碎砖块、灰浆、钢筋等建筑材料以及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污还原罐渣、镁合金渣、煤气发生炉炉渣、焦油渣、脱硫残液、脱硫渣、除尘灰和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气治理
施工期采取对施工场地不定时洒水、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等进行遮盖等措施来减少施工扬尘。
运营期,上料系统、成品仓、破碎、球磨、压球、扒渣与清罐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回转窑和还原炉燃用兰炭项目净化煤气和煤气化发生炉煤气,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精炼与浇铸燃用兰炭项目净化煤气和煤气化发生炉煤气,产生的SO2和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碱液喷淋塔进行处理。脱硫再生塔尾气采用洗净塔进行处理。
2、废水治理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较少,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本项目酚氰废水与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兰炭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水经气浮+ME-Fenton+IBR+水解+MBR+异相催化+过滤+消毒等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兰炭项目熄焦用水。含盐废水经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和过滤处理后,水质满足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充用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及其防治
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降低人为噪声并建立临时声障。
运营期对噪声污染的防治,主要从产噪设备的选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消声器等方面进行。
4.固体废物治理
施工期间产生的碎砖块、灰浆、钢筋等固体废物由施工队清运处理,生活垃圾送当地指定垃圾堆场。
运营期,焦油渣和脱硫废液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兰炭项目危废暂存间,定期作为原料掺入原煤作为兰炭项目原料综合利用。还原炉渣、镁合金渣、除尘灰、煤气发生炉炉渣和污泥分类收集后贮存于灰渣库,定期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瓜州县淡水河谷能源有限公司利用兰炭尾气年产5万吨金属镁综合利用项目符合瓜州县柳沟煤化工产业园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满足准入条件的要求,选址可行,规模合理。项目建设遵循清洁生产的理念,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工艺环境友好。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在切实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管理措施和环保措施的前提条件下,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符合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对周围的水、气、声环境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后,可以将环境风险的发生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从环境保护方面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评价的公众参与主要采取座谈会和免费发放问卷调查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此外还采用在易受影响的附近区域公开栏张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及网上公示等方式。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瓜州县淡水河谷能源有限公司查阅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
七、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瓜州县淡水河谷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总
联系电话:18299902999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