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宿州泗县一男子觉得舅舅想加害于他,为了“报复”舅舅,男子居然将外婆残忍杀害。作案后,男子在现场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写下自己的名字。经鉴定,男子患有精神分裂症,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日前,该男子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吴军(化名)今年22岁,是宿州市泗县人。吴军的父母感情不好,闹离婚时,吴军对母亲的家人有很多怨言,还曾打过自己的外公,但觉得他年龄小,母亲的家人也没有怪罪他。吴军之前曾在上海当过保安,回到老家后,他的舅舅赵华(化名)带他去海边玩,但吴军却认为舅舅带他去海边,是想要“害”他,于是对舅舅怀恨在心。今年2月16日下午,吴军在家越想越生气,就想杀死自己的外婆,让舅舅难受,以此报复舅舅。
当日下午5点多,吴军来到外婆家后,此时外公不在家,只有外婆一人在家。看到外孙来了,外婆赶紧到厨房给外孙做饭。就在外婆在厨房做饭时,吴军将她推倒在地,随后从厨房桌子上拿把菜刀朝她的头上砍了数下。作案后,吴军将菜刀清洗后扔在厨房门口。随后,他又到外婆的房里拿了纸和笔,写下自己的名字,把纸放在厨房门口,然后回了家。吴军的外婆被人发现后送到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吴军于次日被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31日被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近日,此案在宿州市中院开庭审理。吴军的辩护律师表示,吴军患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在本案中应评定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对此,法院认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处吴军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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