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用3年至5年时间,依托重点商街、景区和企业,在全省建设一批多个业态复合、区域特色鲜明、具有辐射带动功能的夜间经济示范城市、示范聚集区及示范项目
■ 在关中、陕北和陕南打造首批3至5个夜间经济示范城市,分别围绕地方特色、彰显品位、业态融合等主题,创建有示范作用和消费吸引力的夜间经济消费城
■ 每年在全省重点打造10个商旅文体娱融合、规划合理、环境优良、管理智慧、消费促进明显的夜间经济聚集区;每年在全省重点扶持10个以零售、餐住为主,兼顾休闲娱乐的夜间经济示范项目
记者6月15日从陕西省商务厅获悉:为促进夜间市场繁荣,进一步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促消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求,省商务厅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利用3年至5年时间,依托重点商街、景区和企业,在全省建设一批多个业态复合、区域特色鲜明、具有辐射带动功能的夜间经济示范城市、示范聚集区及示范项目。
《实施意见》提出,以西安市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引领,在关中、陕北和陕南打造首批3至5个夜间经济示范城市,分别围绕地方特色、彰显品位、业态融合等主题,创建有示范作用和消费吸引力的夜间经济消费城市;以高品位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为契机,每年在全省重点打造10个商旅文体娱融合、规划合理、环境优良、管理智慧、消费促进明显的夜间经济聚集区;从市场供给侧发力,每年在全省重点扶持10个以零售、餐住为主,兼顾休闲娱乐的夜间经济示范项目,鼓励通过延长营业时间、提升消费品质、举办特色活动等手段,培育夜间经济核心载体。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高起点规划建设,打造餐饮集聚型、文体消费型、便利服务型、百姓生活型夜间经济集聚区,促进夜间时尚购物,发展夜间特色餐饮,创造夜间文化氛围,倡导夜间健身娱乐新风尚。同时,优化夜间经济交通保障、完善夜间经济基础设施、提高夜间经济支付便利度、提升夜间经济经营秩序。
《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夜间经济营商环境。各地相关部门要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夜间经济街区经营主体准入门槛;依法放宽企业夜间促销活动审批,适度放宽对夜间经济聚集区牌匾设置标准规范;开展夜市规范化建设试点,在夜市现制现售、垃圾处理等方面创新管理制度。 (记者 崔春华)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