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未达降级标准 继续执行Ⅲ级响应措施
今日机动车尾号1和6限行
大西北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新闻办获悉,虽然我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由于未达到降级标准,所以,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维持目前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状态,继续执行Ⅲ级响应措施。同时,按照冬防期限行规定,今日机动车尾号1和6限行。
自11月18日凌晨起,南下冷空气逐渐影响我市,伴随降温、吹风天气,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出现明显改善,11月18日3时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处于良的状态。为做到科学预警,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11月19日上午,组织环保、气象及相关领域专家开展联合会商,结合中省预报结果,对未来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进行了会商预测。预计:19日-20日期间,随着主导风向由北风转为西南风,加之弱降水过程影响,我市相对湿度增大、风力降低(由18日的3-4级降至微风),静稳气象条件逐渐形成,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21日前后,受新一轮冷空气影响,我市扩散条件将再次好转,雾霾天气将减弱消散。预测:20日我市空气质量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21日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
按照《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启动预警”及中、省“按照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的规定要求,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维持目前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状态,继续执行Ⅲ级响应措施。
响应措施执行期间,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密切关注我市空气质量变化情况,依据市预报预警组预测结果,及时组织环保、气象部门开展联合会商,视情况发布预警调整或解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