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0月25日电(记者杨一苗、高音子)记者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西安有2295户家庭已不符合经适房保障条件,该局依据有关规定要求其在3个月内退出经适房保障。
据了解,经核查西安目前有2295户家庭已不符合经适房保障条件,房管部门限其3个月内补缴差价款,退出经适房保障。逾期未办理退出手续的,房管部门将向购房人单位及相关部门通报,将个人信息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按照《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退出管理实施细则》,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房屋有限产权,只能由购房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自住,不得出租、出借、闲置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除购房按揭外,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进行任何抵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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