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天然气10月20日发布午间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省物价局出具的《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通知内容主要为:
1、降低陕西省内天然气长输管道管输价格,省天然气公司供各城市燃气企业及直供用户的非居民用气(不包括执行优惠价格的化肥用气)管输价格在现行政府定价基础上每立方米下调0.121元;
2、降低陕西省城市燃气企业配气价格,在保持居民配气价格稳定的前提下,降低非居民配气价格,降价幅度原则上按照不低于5%的水平安排;
3、鼓励协商确定大用户用气价格;
4、清理规范天然气收费行为,自通知执行之日起,取消陕价发〔2010〕3号通知中规定的每户每月1元城市居民天然气维修费,此前已收费用不退还,未收费用也不再收取;
5、该通知于2016年10月20日起执行。
对此,陕天然气表示,公司非居民用气长输管道管输价格及配气价格需进行下调,城市居民天然气维修费不再收取,带来用气结构、下游用气量等多方面因素的变化,进而对公司的收入及利润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