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老年人口突破600万人 老年人口比重15.85%
8月1日陕西省统计局发布报告称,据陕西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末,陕西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首次突破600万,达到601.1万人。老年人口的增加,引起养老场所和专门医疗服务两个“短板”面临挑战等社会经济问题。
老年人口比重15.85% 低龄老年人增长较快
随着上世纪50年代我国第一次生育高峰的出生人口开始陆续步入老年期,全省老年人口总量快速增加,规模持续扩大。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60岁以上人口首次突破600万,为601.1万人,比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以下简称“六普”)增加了121.4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5.85%,提高了3个百分点。
从年均增量看,2011—2015年的5年间,全省60—64岁年龄组人口增加了47.83万人,年均增加9.57万人,2000—2010年的10年间,同一年龄组的老年人口增加了38.9万人,平均每年增加3.89万人,近5年较前一个10年平均每年多增加5.68万人,低龄老年人增速较快。
4人负担1个老年人口 劳动力负担加重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16-59岁人口比重)是指在总人口中,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力(16-59岁人口)人口数之比。老年人口抚养比的高低,反映劳动力抚养负担的轻重。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为22.63%,较2010年提高4.89个百分点,较2000年提高7.5个百分点。即:负担1个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劳动力由2000年的7人减少到2010年的6人,10年间减少1人;2015年继续降至4人,5年间减少了2人,减少幅度逐渐增加,劳动力人口抚养老年人口压力显著增大。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快和家庭规模的不断缩小,独居老年人家庭户(一人独居户和一对夫妇单独居住户)的数量呈增加趋势。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家庭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家庭户为443.79万户,其中独居老年人家庭户的户数为133.61万户,占比30.11%,较2010年提高3.62个百分点。可见,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家长进入老年,少子老龄化的现象初现倪端,独居户增加,老年家庭户中约三成老年人单独居住,“空巢”趋势显现。
家庭成员供养比例下降 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数据表明,老年人各种生活及社会保障水平越来越高,老年人依靠传统“家庭成员供养”和“劳动收入”作为生活来源的比例在下降,依靠各种社会保障的独立生活能力越来越强。
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60岁及以上人口的生活来源中依靠传统的收入来源占比由2010年的71.41%降低至65.47%,降低了5.95个百分点,其中:“家庭成员供养”由43.16%降低至42.15%,降低了1.02个百分点,“劳动收入”由28.25%降低至23.32%,降低了4.93个百分点;依靠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占比有所提升,其中:生活来源为“离退休金养老金”的占比为23.68%,较2010年提高了2.73个百分点,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占比为5.03%,提高了0.34个百分点,依靠“财产性收入”的占比为0.94%,提高了0.34个百分点,依靠“其他”的占比为4.89%,提高了2.54个百分点。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2张
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对社会结构、价值观念、文化习俗等经济社会各方面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居家养老”、“养儿防老”仍是社会目前主要的养老模式,但传统的养老模式已不适应当前老年人口的养老服务需求,这就需要越来越多的专业养老机构和专业服务人员服务于老年人的医疗、护理、康复及照顾。
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6768个,比上年增长75.79%,各类养老床位19.45万张,比上年增长11.46%;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2张,比上年增长8.34%。但与庞大老年人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和陕西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确定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的目标相比,仍有一定缺口。
另外,缺乏专门服务老年人医疗的老年医院,老年人的看病难、参与社会需求、精神文化需求等矛盾比较突出。报告建议,要构建多元养老服务体系,专门医养服务体系,营造老年人文体享乐环境等,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