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3月15日,记者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保障参保患者医保特药用药需求,切实减轻参保患者就医负担,省医疗保障局按照“自愿申请、保障供应”的原则,在申报的27家西宁地区省级职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中,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查看等工作程序,结合考评结果,确定了18家具备资质的医药机构作为医保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在本次选择医保特药定点机构过程中,省医疗保障局坚持把方便群众作为第一要务,充分考虑参保群众就医购药困难,在认真审核医药机构相关资质同时把医药机构位置分布作为重要因素综合考量,确保参保群众就近购买医保特药,努力推动“群众少跑腿”便利服务。
下一步,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加大对医保特药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和优化医保经办流程,在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的基础上,为我省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使各项医保惠民政策更快、更好地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