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535个村易地搬迁项目建设正酣年内将安置2万户
得益于易地搬迁项目的实施,今年互助土族自治县林川乡作干村全村127户和大河欠村13户贫困群众迎来了“挪穷窝”的历史性机遇,目前新村住房主体已经建成,一座座整齐有序的农家庄廓已初见雏形,预计今年年底,这两个贫困村的140户贫困群众将搬进新家园,开启安居新生活。
据悉,今年我省计划投入资金34.34亿元,采取集中安置和自主安置相结合方式,年内计划在38个县(市、区)的535个村实施易地搬迁项目,安置2万户、7.8万人。目前,已下达全省易地搬迁专项资金18.85亿元,36个县507个村的18086户开工建设,开工率为84.8%。
根据我省出台的《“八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十个行业部门专项脱贫方案》要求,搬迁户户均建房面积80平方米,对集中安置的建档立卡户,西宁、海东市每户补助8万元,藏区六州每户补助9万元;对自主安置的建档立卡户每户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整村整社同步搬迁的非建档立卡户,西宁和海东两市每户补助4.5万元(含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5万元),藏区六州每户补助5.5万元(含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5万元)。各地建房补助将直接补助到户,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专项用于集中搬迁安置区水电路网等项目建设,不足部分由行业部门配套解决。
易地搬迁村多处在山大沟深、自然条件恶劣、土地贫瘠、交通信息闭塞的地方。为解决“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问题,我省在搬迁工作中根据县城、乡镇、中心村人口承载能力,在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把选择权交给群众,逐户弄清楚目前状况和搬迁愿望,搞清楚怎么搬、往哪儿搬、如何扶。同时要求各县要建立搬迁项目户影像资料档案,实行台账式管理,切实把基础工作做扎实,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为加强对搬迁户后续产业扶持,我省重点将产业发展、创业就业、劳务输出、职业教育、社会兜底等政策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做到“挪穷窝”与“换活法”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真正使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