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7日讯 青海省把支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责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2014年建立起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投入机制,全力支持实施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行动。
2014年,青海省财政资金积极支持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投入资金57.5亿元,支持三江源二期、祁连山生态综合治理等全面启动,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湟水流域综合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积极支持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湿地保护和修复等工程,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和城乡人居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投入。投入资金24亿元,支持以西宁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合节能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和排污费等专项资金,对工业企业污染减排技术改造等予以补助。支持启动美丽乡村和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环境整治,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完善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投入资金34.5亿元,促进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9+3”教育经费保障、异地办学奖补、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监测、草原日常管护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政策有效落实。同时,重视补偿政策之间的衔接,不断优化补偿程序和补偿范围,逐步建立起动态的补偿标准调整机制。
http://www.qh.xinhuanet.com/2015-04/07/c_11148814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