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率先推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奖绩效考核机制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的70%以‘一卡通’转入牧民账户。30%用于绩效考核机制,对完成禁牧减畜义务牧户,核实后兑现补助资金;对违反禁牧减畜规定的进行相应扣减,并依法严惩。”近日,刚察县泉吉乡牧户开始按照补奖机制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补助资金。
为实现草地资源的永续利用,用好用活国家生态补奖政策,让牧民群众在享受政策补贴的同时,主动落实禁牧减畜、草畜平衡,承担起保护草原的责任。去年,青海在刚察县沙柳河镇和泉吉乡展开全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绩效管理试点,以此探索建立补奖资金发放与禁牧减畜责任挂钩的有效办法,建立完善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健全草原监管体系和核查监管机制。
目前,试点乡镇已科学设置出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率先在全国初步建立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绩效考核办法,乡(镇)、村(牧)委会、草原管护员及牧户四级绩效考评等“四个挂钩”、“五个结合”管理体系建立,直击管理关键环节。
泉吉乡宁夏村党支部书记张兴隆说:“现在牧民到禁牧期放牧一天,将扣减1%的禁牧补助资金;牲畜超载1%,扣减草畜平衡奖励资金1%。这些扣减奖补资金,将用于购置饲草料提供被罚牧户补饲、奖励突出牧户、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还对草原管理员和村(牧)委会进行考评,不合格管理员扣除当年20%的绩效工资、予以解聘。对不达标的村(牧)委会,相应减少或不安排下年度草原保护项目及各项惠农项目任务。”
据悉,在两地试点的基础上,今年起,青海将在海北藏族自治州全面推进草原生态补奖资金与保护责任效果挂钩制度。在海西、海南、黄南、果洛、玉树5州开展试点,借鉴经验,因地制宜完善绩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