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1月25日讯 近年来,随着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我省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解放初期,我省只有1个城市,19个县城,城镇人口仅7.0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4.8%。到2013年末,全省有2个地级市、3个县级市,137个镇,城镇人口达到280.30万人,城镇化率提高到48.5%,比1952年提高43.3个百分点。
新中国成立65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万众一心、艰苦创业,努力克服前进中的艰难险阻,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1949年全省城镇人口仅为7.08万人,城镇化率为4.8%;1978年城镇化率为18.6%。改革开放后,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到2013年末,全省有2个地级市、3个县级市,137个镇,城镇人口达到280.30万人,城镇化率提高到48.5%,比1952年提高43.3个百分点,其中1952年-1978年年均提高0.5个百分点,1978年-2000年年均提高0.7个百分点,2000年以来年均提高1.1个百分点。城市的集聚和带动效应逐步明显。2013年,西宁和海东两个地级市拥有全省64.0%的人口,实现全省62.6%的生产总值。
按照中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评价体系研究课题组和中小城市经济发展委员会联合发布的2010年《中小城市绿皮书》中的相关划分标准:市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为小城市,50万-100万为中等城市,100万-300万为大城市,300万-1000万为特大城市,1000万以上为巨大型城市。青海具有一个大城市即省会城市西宁市,四个小城市即格尔木市、德令哈市、海东市、玉树市。初步形成了以西宁为中心城市,海东、格尔木、德令哈等市为次中心城市、以各县城城关镇为小城镇的三维城镇建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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