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

时间:2017-11-03 15:23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新华社 点击: 载入中...
  新华社银川11月3日电(记者靳赫)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民政厅日前发出通知,为夯实医保基金保障作用,2017年宁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502元,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一档90元、二档250元、三档505元调整为一档130元、二档270元、三档545元。
  
  此次印发的《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还明确,宁夏将提高特困人群补助标准,2018年宁夏民政部门将对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每人每年补助70元,对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贫困家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民政部门发放高龄老人津贴的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每人每年补助100元。
  
  同时,2018年在统筹基金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各级财政也将对宁夏城镇和乡村成年及未成年特困人员、三级中度残疾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等特困人群进行不同程度补助,特困群体人员有多重身份的,缴费类别按最有利于参保人员的原则确定。(完)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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