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面启动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治理范围含美丽乡村、危窑危房改造等工程
●明年起各市逾20%新建政府投资工程有星级标准
昨天,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决定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区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专项治理行动范围是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包括美丽乡村、危窑危房改造和城镇建设工程等。
据悉,我区在两年治理行动中将规范全区建筑市场秩序,治理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
记者了解到,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针对工程五方责任主体专门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提前着手规范和治理五方主体责任人员。此次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实施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并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
据悉,从2015年起,五市城市规划区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20%以上的新建政府投资工程,将按照产业化模式和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进行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