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2月31日讯, 12月30日,记者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宁夏分会场获悉,完成今年7月开始的第一阶段的准备工作后,我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将于明年1月至2017年6月进入第二阶段,完成普查和检查验收工作。这也是时隔30多年,我区开展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将解决全区有地无名、一地多名、地名重名等问题,并清理整顿一些地方热衷于改老地名和起洋怪名、怪地名的乱象。
早在1979年至1986年,我国曾开展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1990年代初,又进行了地名补更工作,此后一直没有进行全国地名普查。近30年来,我国地名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为此,国务院于2014年年初下发通知,决定于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据自治区民政厅地名办负责人介绍,这次我区地名普查的范围涉及自治区及所辖市、县(区、市)范围内国土上的地名信息,共11个大类、54个子类。具体包括行政区域名称、非行政区域名称、群众自治组织名称、居民点名称、交通运输设施名称、纪念地与旅游景点名称、建筑物名称、陆地水系名称、陆地地形名称等,小到1口水井的名称,大到湖泊、山脉的名称都将被重新登记或命名。目前,我区所有普查地区的组织动员、机构设立、资料搜集、方案制定、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完成,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启动第二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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