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7月15日讯 据宁夏新闻网报道 李二未到结婚年龄,便冒用哥哥李大的身份证与女友登记结婚,哪知婚后4年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起诉离婚。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一边是贴着李二照片的结婚证,一边是李大的登记信息,一起简单的离婚案就此成了离奇案。7月14日,银川市西夏区法院发布了这起离婚案。
2010年,李二与陈某经人介绍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李二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就用哥哥李大的身份证登记结婚,而婚姻登记机关未能识别,为李二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颁发了结婚证。婚后4年,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陈某诉至西夏区法院要求与李大离婚。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结婚证书上粘贴的照片系陈某与李二的合照,结婚证登记的信息却是陈某与李大的信息,即结婚证书粘贴照片与婚姻登记信息不是同一人。法院认为,陈某起诉李大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处理子女抚养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事实依据,且陈某与李大的婚姻关系不属于民事诉讼调整范围,裁定驳回陈某的起诉,并告知陈某与李大,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婚姻登记或通过行政诉讼申请人民法院撤销民政机关的婚姻登记行为,而陈某与李二的关系应向人民法院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起诉解决同居析产及子女抚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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