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滑翔伞银川上空飞翔 未向航管部门报批属违规

时间:2014-04-29 16:13来源:宁夏新闻网 作者: 韩胜利 点击: 载入中...

在兴庆区西塔上空飞翔的动力滑翔伞(摄于4月27日)。记者 韩胜利 摄

  大西北网4月29日讯 据宁夏新闻网报道 4月27日18时左右,银川市民张先生看到3驾动力滑翔伞在兴庆区民族南街上空飞行,时高时低,有时贴着高楼飞过。在他看来,这种飞行非常危险,一旦撞上建筑物或者动力滑翔伞出故障,就会造成事故。记者多方求证得知,此次飞行并没报有关部门批准,属违规飞行。

  据宁夏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协会主席刘江畔介绍,驾驶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超轻型飞机等超轻型飞行器飞行,需要通过审批,培训考核并取得飞行驾照。同时,飞行空域申请也有一套严格的审批手续,从哪里起飞、到哪里降落,需指定详细的范围、航线、半径、距离、高度、时间段,经航管部门注册登记、备案、审批。刘江畔表示,动力伞在城市上空飞行,首先噪音扰民,其次楼宇较为密集,加上春季风比较大,存在相当大的危险性。

  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赵耀东说,按照正常飞行器训练的要求,一般离地高度都在300米左右。据他推测,在城市上空低空飞行,多是广告商为了利益制造噱头,用来吸引市民眼球。由于动力伞对起飞、着陆的要求不是很高,监管起来有困难。

  记者还联系到民航宁夏监管局和驻宁部队航空管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近期没有接到有个人或单位申报过类似飞行计划。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运行超轻型飞行器,必须先向空域管理单位申报,经批准后才能飞行;任何人不得在城市、集镇、居民区的人口稠密区、露天人群集会场所等管制空域上空运行。但动力伞飞行高度低、速度慢、目标小,难以监管,严重危害空中安全。如有发现此类行为或举报,他们将协同公安部门对未经批准的飞行器操作人员进行调查,如果飞行器酿出安全事故,将追究飞行器操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http://www.nxnews.net/sh/system/2014/04/29/011014435.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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